公司公示公告
太陽灣養生公館B1樓1層商鋪招租公告
根據有關規定,安徽安興華安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現擬對以下商鋪面向社會進行公開招租,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商鋪房產情況、租賃期限及價格
1.商鋪為合肥市太陽灣養生公館現狀商鋪房,現商鋪租賃合同將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2.項目地址:位于合肥市蜀山區樊洼西路與社崗路交口998號太陽灣養生公館B1樓1層,面積:約500平方米。
3.商鋪現有基礎裝修,配套供電供水及空調,大廳有公共衛生間,地下車庫車位充足(有償使用)。
4.租期一年。
5.租金為有底價競租:不低于30元/平方米/月,物業費、自用水費、自用電費據實結算。
二、招租條件
1.法人、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參與報名競租。但以下情況除外:信用系統有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處于責令停業、財產凍結、破產狀態,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的、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負有債務未能償還的。
2.承租人承租期間不得從事法律法規和出租人不允許經營的項目(如餐飲等),經營前自行取得政府職能部門的合法許可。
3.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商鋪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發生的物業、水、電、垃圾清運、門前三包等相關費用。
4.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商鋪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出租人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5.《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并將租賃商鋪在合同終止后7日內交還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6、租賃標的物以現狀交付,意向承租人應當充分對租賃標的物進行勘察、調查了解,成為承租人后,不得以標的物存在瑕疵、不能經營等任何理由拒絕簽訂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三、招租形式
1.有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時間內至報名地點填寫注明租賃標的和報價的《租賃報名統計表》并簽字確認,同時繳納10000元競投保證金(已確定承租的競投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或租金,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的競投保證金不予退回;未中租的一周內無息退還競租人)。法人應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還需提交法人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加蓋公章的身份證復印件),公民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競租人一旦報名成功,即視為對標的物現狀和招租公告及有關條件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2.商鋪招租報名結束后僅有一人報名且符合招租條件的,報名時間結束后,該唯一報名人為候選承租人,由招租人研究確認承租人并向承租人發送確認承租人通知書,承租人需在收到通知書后3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并與招租人簽訂合同。
3.經公開招租產生兩個及以上報名者時,通過競租方式確定承租人(所有有競租資格的意向承租者集中進行競價,由最高報價者取得第一順位候選承租人,最終由招租人研究確認承租人,并向承租人發送確認承租人通知書,承租人需在收到通知書后7日內繳納履約保證金并與招租人簽訂合同)。如競租人中有該商鋪上年度有意續租商戶,同等條件下其優先承租。
4.承租人需在簽訂租賃合同時繳納2個月租金做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一次性足額繳納3個月租金。
5.物業服務事宜及安全責任在《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房屋租賃合同》中進行約定。
注:本條第2項候選承租人、第3項中第一順位候選承租人并非當然取得承租權成為承租人,最終承租權的取得需要經招租人研究確認,并由招租人發送確認承租人通知書。
四、招租事項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1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報名結束后3日內由招租人通知已報名具有競租資格的所有競租人集中競租。
2.報名地點:太陽灣養生公館9棟1單元1樓物業辦公室。
3.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張女士
電話:18010884012
0551-62656525
4.監督電話:0551-62656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