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8-12 瀏覽量:4621 文章來源:作者原創 |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推進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房(困難企業集資建房)和城市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2011年確保完成開工建設廉租住房2010套、新建公共租賃住房2.5萬套(間)、新建經濟適用房(困難企業集資建房)1700套,啟動1.4萬戶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目標任務,實現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應保盡保”。
二、有效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范圍內。堅決貫徹落實國家、省各項房地產調控政策,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穩步提高城市居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確保2011年全市新建住房年度價格漲幅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
三、加強協作和監管,確保調控目標任務完成。市物價、財政、統計、調查、國土、規劃和房地產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嚴格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增加保障性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確保完成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任務。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和統計基礎數據上報、測算工作,將各類新建住房納入網簽備案系統,確保房地產統計數據完整。各縣、區(開發區)要抓緊落實各項前期工作,確保按時按質完成省下達的各項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
四、強化宣傳引導,營造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新聞媒體要強化輿論宣傳監督,大力宣傳我市各項房地產政策調控政策措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的進展和成效,引導居民理性消費,樹立正確住房消費觀念,營造有利于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